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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被資遣可以拿多少?資遣費、預告工資、未休特休一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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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通知資遣時,最後可以拿到的通常不只有「資遣費」,還可能包括不足預告期間的工資、未休特別休假工資、最後工作期間薪資與尚未結清的加班費。這些項目的計算基礎不同,不能只拿月薪乘年資。

先說結論:多數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資遣費原則上是 每滿 1 年發給 0.5 個月平均工資,未滿 1 年按比例計算,最高 6 個月平均工資。雇主如果沒有給足法定預告期間,還要另外補發不足天數的預告工資。

想先知道公司提出的結算金額是否合理?使用 離職結算計算器,把平均工資、年資、已預告天數、未休特休與最後工作天數分開輸入。

情境試算:工作 4 年 3 個月、月薪 4 萬,被當天資遣

假設一名適用勞退新制的月薪制勞工:

  • 離職前 6 個月平均工資:42,000 元。
  • 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資:40,000 元。
  • 新制工作年資:4 年 3 個月。
  • 公司當天通知、當天終止,沒有給預告期。
  • 尚有 7 日特休未休。
  • 本月已工作 15 日;為方便理解,先以月薪除以 30 日估算。

各項簡化試算如下:

結算項目 簡化算法 估算金額
新制資遣費 42,000 × 0.5 × 4.25 89,250 元
30 日預告工資 40,000 ÷ 30 × 30 40,000 元
7 日未休特休 40,000 ÷ 30 × 7 約 9,333 元
最後 15 日薪資 40,000 ÷ 30 × 15 20,000 元
合計 不含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未結款項 約 158,583 元

這只是用明確假設做的估算。實際案件若有績效獎金、津貼、加班費、請假、留職停薪或舊制年資,平均工資及各項結算都可能不同。

一、勞退新制資遣費怎麼算?

依勞動部現行說明,新制資遣費公式可寫成:

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0.5 × 新制工作年資

未滿 1 年的部分按實際月、日比例換算,總額最高以 6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平均工資原則上是資遣事由發生前 6 個月的工資總額,依法律規定計算;不能逕用最後一個月的底薪代替。

例如平均工資 42,000 元、年資 4 年 3 個月,年資換算為 4.25 年:

42,000 × 0.5 × 4.25 = 89,250 元

如果同時保有 2005 年 7 月 1 日以前的勞退舊制年資,必須將新、舊制年資分段計算後再合計,不能全部套用上面的新制公式。

二、預告期間是 10、20 還是 30 日?

《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依繼續工作年資規定預告期間:

連續工作年資 法定預告期間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10 日
1 年以上、未滿 3 年 20 日
3 年以上 30 日

工作未滿 3 個月者,第 16 條沒有固定預告日數,仍應確認勞動契約及個案終止原因。公司若已提前通知一部分天數,只需補足欠缺的天數;不是一律再發完整 10、20 或 30 日。

依勞動部說明,預告工資原則上是「不足預告日數 × 一日工資」。月薪制的一日工資先以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資除以 30;如果這個金額低於依法計算的平均工資標準,應以平均工資計給。

另外,在預告期間內,勞工為了找新工作,每 7 日可請最多 2 日工作時間的有薪謀職假。這是仍在職期間的請假權利,不是離職後另外折現的固定獎金。

三、未休特休不能直接歸零

勞動契約終止時,不論特休沒有休完的原因為何,雇主都應就未休日數發給工資。月薪制全時勞工的一日工資,原則上按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除以 30 計算。

以最近一個月正常工資 40,000 元、剩餘 7 日為例:

40,000 ÷ 30 × 7 ≈ 9,333 元

雇主不能單方面用年終獎金取代法定未休特休工資。若公司系統顯示的剩餘天數和你記錄不同,先保存出勤、請假與特休核准紀錄。

四、最後薪資還要檢查哪些項目?

離職結算至少應逐項核對:

  1. 最後一個薪資週期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2. 尚未給付的平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加班費。
  3. 契約或工作規則中已符合發放條件的獎金、津貼。
  4. 新制與舊制年資分段計算的資遣費。
  5. 不足法定預告期間的工資。
  6. 契約終止時尚未休完的特休工資。

加班費不要用資遣費公式估算,可另用 加班費計算器 依加班類型與時數核對。若還要比較失去工作的每月現金流,可以先用 薪資實拿計算器 算原本淨收入,再安排緊急預備金。

五、收到資遣通知後,先保留這些資料

  • 勞動契約與公司工作規則。
  • 最近 6 個月以上的薪資單與銀行入帳紀錄。
  • 出勤、加班、請假與剩餘特休紀錄。
  • 公司提供的資遣通知、離職證明與結算明細。
  • 勞退新舊制年資及勞保投保資料。

如果公司只口頭通知,應以可保存的方式確認終止日期、理由與公司提出的金額。對平均工資、年資或終止是否合法有爭議時,可攜帶資料向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部 1955 專線詢問。

延伸閱讀可參考 責任制就沒有加班費?常見迷思與計算方式,避免把未結加班費漏在最後薪資之外。

常見問題 FAQ

自願離職也能拿資遣費嗎?

一般自行辭職不會產生資遣費或雇主資遣的預告工資。若是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終止契約,可能涉及資遣費,但應依具體事實與證據判斷。

公司叫我做到今天,薪水結清就可以了嗎?

不一定。若屬依法應預告的資遣,公司沒有給足預告日數,除最後薪資外還可能需要支付不足天數的預告工資及資遣費。

資遣費是用本薪還是全薪計算?

法律採「平均工資」,不是只看底薪,也不是直接把最後一張薪資單的實領金額當答案。具工資性質的經常性給與及平均工資計算期間,都可能影響結果。

未休特休是用平均工資計算嗎?

月薪制全時勞工原則上以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除以 30,乘上未休日數;它和新制資遣費使用的平均工資基礎不同。

資遣費最晚什麼時候要給?

勞退新制資遣費依法應在終止勞動契約後 30 日內發給。最後薪資、未休特休及其他項目的給付期限仍應依勞基法、契約與工資給付日分別確認。

官方資料來源


下一步:把公司給的明細逐項輸入

使用 離職結算計算器 分開估算資遣費、預告工資、未休特休與最後薪資,再對照公司明細;若結果有落差,先確認平均工資、年資制度與已預告天數,而不是只比較最後總額。